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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清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

1999-11-09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练玉春 我有话说

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30日通过的《关于取缔邪教组织、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》,高法、高检针对惩治邪教进一步作出的司法解释,在首都高校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。他们认为,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已大白于天下,我们要依据法律,同“法轮功”斗争到底。同时,他们向全社会呼吁,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精神,彻底根除愚昧。

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叶朗教授早在7月份就在自己的研究报告中指出“法轮功”具有邪教性质。他认为《人民日报》特约评论员文章充分揭示了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,值得全社会警醒。他呼吁在高校中加强人文教育,只有把人文教育与科普教育结合起来,才能既普及科学知识,又明确健康的价值取向,从而培养出真正具备科学精神的人才。叶朗教授还希望大众传媒在全社会进行人文价值、伦理责任、科学精神的引导和传播,以杜绝“法轮功”这样的邪教组织侵害人们的头脑。

北大法律系郭自力教授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00条已经有关于惩治邪教的条款,这次处理“法轮功”是有法可依的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关于取缔邪教组织、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》以及高法、高检针对惩治邪教所作的司法解释,为处理“法轮功”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。同时,视性质不同,对练功者的处理方式也不同,这有利于作好教育转化工作。

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徐山辉教授说,处理“法轮功”给高校提供了一个从深层次上反思教育的机会。高校是教书育人、培养高级人才的地方,首先要注意人的培养,要在专业教育的同时重视思想教育和科学精神的教育。财大已经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帮教方案,帮助校内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认清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,同时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健康丰富的文艺活动,充实其课余生活。此外,高校还要发挥社区文化的中坚作用,用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、科学精神来影响周围的社会。

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主任周桂钿教授认为,“法轮功”具有反社会、反人类的性质,它是人类的敌人。与国外的邪教组织相比,它人数更多,危害更大,必须坚决取缔,这在国际上也是无可置疑的。“法轮功”的出现和流传,一个原因是一些人缺乏科学知识,更重要的是因为缺乏科学精神。现代教育必须突破狭隘的专业限制,将科学知识、科学技术与哲学人文科学结合,以实现现代人精神的完满。

北京邮电大学李剑锋高级工程师、谢明敦副教授认为,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、高法高检的司法解释相当及时,既有助于帮助人们认清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,又有助于防范类似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出现。与此同时,科普工作刻不容缓,人文社会科学也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。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,进行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教育,才能培养出具有科学精神的高素质人才。这也是高校自身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院校提出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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